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,如有需要变更的信息,均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。具体内容包括:公司名称,法定代表人,注册资本,公司地址,公司类型,经营范围等。上述一项或多项变更,均可称为企业变更。
事实上,严格来说,公司在登记时所留下的一切资料,只要涉及变更,都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。如不及时改变,一旦被发现,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。
工商变更需要提前准备好的材料:
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;
项目变更后的新旧资料,如房屋所有权证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,租赁合同复印件,租赁合同复印件;
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修改公司章程或董事的签字;
①决议;
②修改公司章程;
③股东(自然人)印章和签字;
公司注册登记证;
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公司公章。
跨越登记辖区迁移的步骤:
申请人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,经迁入地登记机关初审后,发给《企业迁移通知书》;企业向迁出地登记机关提交《企业迁出通知书》,迁出地登记机关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将登记文件送交迁入地登记机关;
公司应当向转让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,领取新的营业执照。如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(住所、经营范围除外),应提交修改后的章程复印件或修改后的章程复印件;
转出地税务机关应在原税务机关办理转出手续;副本。